为深入推进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,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,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,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,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硕博连读申请者,其在读硕士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须相同或相近,且保证课题研究具有延续性。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。
(三)二、三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,且已获得学士学位。
(五)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(含)及以上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)专家的推荐意见,其中一封须由硕士阶段导师出具。
(七)培养单位的其他要求,如论文发表等学术条件,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。
1.同时符合原培养单位和申请培养单位的硕博连读申请资格;
3.能够提供材料,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培养单位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;
5.参加报考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。
(一)网上报名
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安排,规定本单位符合硕博连读申请要求考生的报名时间,其中硕士三年级学生须在“第一批次报名期”完成网上报名和后续考核工作。
考生应于报名期间内按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(一)考核方式与内容
(二)考核时间
(三)录取原则
五、学籍变更与录取
六、其他
1.硕博连读生占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,各培养单位需根据学位点建设、导师队伍建设、生源类型和质量等情况统筹安排。
2.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在本通知所提的报考条件、考核录取要求基础上增加条件,严格把关。
3.取得硕博连读拟录取资格的考生,不再申请硕士毕业论文答辩,从新学年入学之日起享受博士生待遇。
联系人:黄丽 01056989402 huangl@gscaep.ac.cn
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